公告日期:2026-04-2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本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
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实施了审计工作,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引 言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企业生产有序、管理合规、经营合法,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本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由公司审计部牵头组成了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涵盖公司管理层面的各职能部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组实施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所属各子(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内部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与公司业务性质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编制并实施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以《定岗定员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了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控股股东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之间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享有出资人的权利。
3.组织机构
公司管理层在计划、协调、管理、监督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职能部门上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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