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6-03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中华、张冬波、李春海、程国江、刘炜明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黄金集团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持股60%。2015年5
月12日获北京银保监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
1.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赫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注册资本金:20亿元
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金融监管与公司治理要求,财务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目前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务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有者权益合计23.49亿元。2025年,财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9亿元、净利润1.2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甲方:本公司;乙方:财务公司
2.服务内容
乙方可向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贷款、贴现、担保、承兑等业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视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接受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
3.服务金额上限
(1)存款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元整。
(2)贷款服务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额度不高于最高授信额度。
票据贴现、承兑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
委托贷款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服务。
函件、证明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的评级、授信情况,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贷款承诺函、授信额度证明、信用等级证明等函件、证明业务。
(3)结算服务
甲方及甲方子公司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协议,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子公司提供收款、付款、内部清算等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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