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胡锡云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胡锡云,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航天彩虹(SZ.002389)董事,具备丰富的财务管控、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经验。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今履职期间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除
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出席 1 次,其他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形,亦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分析,依法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各项议案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本人 2025 年度的任职
职务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进行调整:2025 年 1 月至 2 月担任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5 年 2 月 18 日起,调整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均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会议,对公司工资总额分配、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等核心事项进行审慎审核,确保薪酬体系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审计委员会:作为委员全程参与委员会工作,本人均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审计机构续聘、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效果等事项进行专业审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专业职能。
提名委员会: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会议,对公司增补董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严格审核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及履职情况,保障公司治理团队的专业性与合规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重要事项。本人结合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确保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项审议职责。
(四)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
极、密切的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执行、重大财务事项进展等内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机构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发现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督促审计工作高效、客观开展,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通过出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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