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昌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昌生,196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曾任申能集团审计部副部长、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申江特钢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兼总审计师等职务;2025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有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注]。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注: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后,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出席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会议
周昌生 2 2 1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了同意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担任相应委员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周昌生 1 / 1 /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委员 人数不足全体委员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 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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