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木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韩木林,1963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至 1998
年,任冶金部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总设计师;1998 年至 2018 年,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至今,任中国锻压协会副理事长。2013 年 9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后至 2019 年 9 月,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会 6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
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出席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会议
韩木林 7 7 7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6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均投了同意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前,本人分别担任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后,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在本人
担任相应委员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韩木林 1 2 / /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两项议案;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 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联合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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