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1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 提 交申请,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显示,自查期间,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274,957 股,其本次股份减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预先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其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并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及时披露了
实施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且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其在卖出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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