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致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261,427.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48,240.27 万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38,558.97万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
处分 6 次。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高虹、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志成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涛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
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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