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股票简称:本川智能 股票代码:300964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孔家路 7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 阅 刊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川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6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6,900.00 万元(计 469.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6,900.00 万元(计 469.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32 年 4 月 1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 年 10 月 23 日至 2032 年 4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本川智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653 号”同意注册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9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6,9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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