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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1 19:12:02 股吧网页版
恒宇信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叶锋,男,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本科学历。198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市物资管理学校供销专业;1982 年 7
月至 1984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市物资局化轻公司任保管员;1984 年 6 月至 1986
年 7 月,就读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财政专业;1984 年 6 月至 1992 年 1 月,于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助理、项目经理职务;1992 年 2 月至 1992 年 9 月,于北
京麦科特保健品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任职务;1992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2 月,于
中实会计师事务所任分部主任;1995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于北京中公信会
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就读于首都经
济贸易大学会计学研究生班;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9 月,于上海均富潘陈张佳
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7 年 1 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退休。2019 年至 2025
年 5 月,于恒宇信通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 2 次、股
东会 1 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 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3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共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5 年第一次独

1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立董事专门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计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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