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健存)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高健存,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4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光电子与激光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光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7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就职于
清华大学物理系任教师。1998年2月至2004年12月赴德国斯图加特(Stuttgart)大学机械系射线工具研究所(Institut fuer Strahlwerkzeug-IFSW)作访问学者并攻读博士学位。2005 年 1 月至今于清华大学物理系任副教授兼博士生导师。
2019 年至 2025 年 5 月,于恒宇信通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 2 次、股
东会 1 次,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本人对 2025 年任职期间内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3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 况。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参与审议了有 关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战略委员 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议题,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达成意见后 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共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5 年第一次独
1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立董事专门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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