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转债代码:123171 转债简称:共同转债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核心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岗位绩效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报销。
4、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考核周期内,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规违纪、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等情形,公司可扣减其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任期内,薪酬方案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不再逐年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披露。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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