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祁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祁飞,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祁飞,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10 月至今,任共同药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度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8 8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就有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集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增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进行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严格遵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查,严格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内审体系建设,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作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共召开 2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作废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的薪酬考核、绩效管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调查与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形式,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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