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
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
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
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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