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以上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 10,000 万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