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
年(含税);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2)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设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准,与公司年度实际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各岗位人员承担责任不同,按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制定方案。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发放。
五、其他规定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二)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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