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恒帅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恒帅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恒帅转债”2025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 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持有人,均有权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上述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本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8:0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
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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