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8:55:34 股吧网页版
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拟投资金额 金金额

1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0,000.00 19,470.95 9,054.34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

2 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 18,059.00 6,059.00 6,058.20


3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7,294.00 6,700.00 1,237.86

合计 45,353.00 32,229.95 16,350.40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泰国恒帅为实施主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新增300万件门类电机、130万件充电门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和300万件洗涤泵等产能。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054.34万元。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近年持续加大在新产品领域的投入,在主动感知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等领域取得了较多成果和客户定点。主动感知清洗系统属于公司针对清洗系统领域产品的前瞻性布局,相较传统清洗系统产品,该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和复杂程度均有大幅提升,在未来高级别自动驾驶领域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得益于高阶自动驾驶系统的快速发展,L3+级别的Robotaxi、无人快递物流小车等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已逐步落地,并陆续扩散至乘用车领域市场。公司相关产品也开始加速产业化渗透,已对多家客户终端进行适配交样。目前,公司的主动感知清洗产品已取得部分客户的批量业务定点,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增量车型进入定点环节。依托清洗系统的业务布局,积极顺应汽车新能源化、电动化趋势,公司在热管理系统业务单元亦有产品布局。在热管理部件领域,公司冷却歧管产品已实现大批量量产,电子水泵也已取得大批量定点项目。

根据公司当前发展现状,公司出于项目和产能投入的轻重缓急考虑,有针对性的调整公司在泰国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情况。紧抓市场机遇建设优质产能,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