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0.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65.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94.6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162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 18,059.00 12,000.00
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 47,164.00 25,494.62
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65,223.00 37,494.62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0,000.00 19,470.95
2 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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