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57:26 股吧网页版
恒帅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溪红-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溪红,女,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业会
计学硕士学位。199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职于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地平线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月至 2025 年 7 月,任恒帅股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
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 实际亲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出席

独立董 委托出 缺席董

期应出 自出席 方式参 两次未亲 股东

事姓名 席董事 事会次

席董事 董事会 加董事 自参加董 会次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王溪红 7 7 0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带领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
会。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以专业视角和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有效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