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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