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27
2025 年 08 月 27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养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苏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业绩预测等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其对策,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相关披露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18
第五节 重要事项......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31
第八节 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住所(江苏省泗阳县绿都大道 8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华绿生物 指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茂农业 指 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盛生物 指 泗阳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华绿 指 重庆华绿生物有限公司
华骏生物 指 江苏华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华蕈农业 指 江苏省华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川华绿 指 重庆市南川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华之珍 指 宿迁华之珍农产品有限公司
华绿北草 指 桐梓华绿北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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