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1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管理......4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7
第六章 报告制度......10
第七章 附则......10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
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
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以连任。第七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八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
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八)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九)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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