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博亚精工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号),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04.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930.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73.52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4,085.07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2,567.14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6.87万元,其中,2025年度收入净额为1.6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35.3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1,035.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1年4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襄阳樊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 分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426426353011000094170 已销户
阳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710900005210912 791.69 243.62 1,035.31
阳自贸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7455601040018728 已销户
司襄阳长虹路支行
合计 791.69 243.62 1,035.31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4,085.07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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