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幸福堂,男,1962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流体动
力机械专业硕士,教授。曾任武汉科技大学化工系副主任;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武汉科技大学财务处处长;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处长;武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武汉工商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执行院长、学校党委
副书记。2025 年 9 月至今,任武汉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2023 年 4 月至今,任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会议,审查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督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利用现场参会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消息等多渠道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畅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积极传达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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