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证券代码:30097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辰集团”、“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3.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3.0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
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不含万辰集团独立董事、监事。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类别特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为第一类激励对象与第二类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78 元/股,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27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4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限制性股票 率不低于 2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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