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237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0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23 人;
(7)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
(2)中审众环 41 名从业人员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1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项目合伙人李晓娜、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逸辰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马英强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4、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晓娜、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逸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英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程序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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