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10:41 股吧网页版
立高食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晨,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兼任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市海沧区政协委员,厦门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8 次,不存在委
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除应回避表决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无弃权或反对情形。

2025 年,公司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会议 3 次,对公司股东会召
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进行关注和监督。

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会的方式 亲自参加会议

8 8 0 通讯 否 3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对提名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
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不提取超额业绩激励基金、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情况

对《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2 月 26 日,本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中,
对《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