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莹,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新大禹环境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 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会的方式 亲自参加会议
8 8 0 通讯 否 3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
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审阅会议文件、会前沟通、听取汇报、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就相关事项询问公司管理层,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所审议的各项议案(除应回避表决议案外)进行认真审议,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召集并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了解并及时跟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 年召集并主持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不提取超额业绩激励基金、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5 年亲自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对拟提名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 2025 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作为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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