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5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1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621,593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687,005,60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21,593 股后的 683,384,0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83,384,011 股×0.66 元/10 股=45,103,344.73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 687,005,604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公司总股本×10 股=45,103,344.73 元÷687,005,604 股×10 股=0.656520 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5652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83,384,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621,593 股后的 683,384,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6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06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1*****525,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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