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 W[ 2025 ]E1396 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1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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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 2025 ]E1396号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
子”)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商络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商络电子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商络电子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5 年 9 月 13 日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8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48 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76,192,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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