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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商络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专人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沙宏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继续扩大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市场的竞争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实现对立功科技的实际控制。交易完成后,立功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 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 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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