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络电子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 号)核准,商络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42,411.3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557,588.61 元。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6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2 年 11 月24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初始存放 账户余额 备注
类型 金额
南京商络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2025 年 8 月
125902008510229 28,665.00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存款 销户
南京商络电子 大华银行(中国) 活期 2025 年 7 月
1023404538 9,000.00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存款 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南京商络电子 活期 2024年11月
有限公司南京雨花 637419355 1,350.00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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