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92,798,526.10 元÷134,104,216股×10 股=6.919881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53,027,729 股÷134,104,216 股×10 股=3.954217 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
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收盘价-0.6919881)÷(1+0.3954217)。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配(转增)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 134,104,21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34,893 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 132,569,323股。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2,798,526.10 元(含税)、共转增 53,027,7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7,131,945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34,893 股后的 132,569,3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4,104,21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87,131,945 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 1,534,893 股股份不
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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