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有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出于审慎考虑,以上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因此本次公示内容不包括上述2名激励对象。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9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上述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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