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有三名核查对象(同时是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但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与上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中:
(1)有一名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发生于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此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
(2)有一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另有一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两名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系由于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任何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以上两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1,584 股,回购行为发生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本激励计划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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