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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8:28:02 股吧网页版
深圳瑞捷: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满足办公用房需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拟将自有物业以较优惠的合理价格租赁给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捷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科技”)作为办公场地,该物业位于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 栋 1001 的
房屋,租用面积 422.55 平方米,租用价格为 95 元/㎡·月,总计 40,142.25 元/月,
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7 月 1 日。

2.李琦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之妻,王丽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黄新华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李琦女士、王丽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文宏先生和黄新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重组上市,亦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琦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之妻,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黄新华先生之妻,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捷安科技向王丽华女士、李琦女士租用的办公场地位于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 栋 1001,面积为 422.55 平方米,属于固定资产。

该处房产为王丽华女士、李琦女士共同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确定本次租用的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 栋 1001 的物业首年月租
金市场价值,捷安科技聘请了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捷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拟承租物业涉及王丽华、李琦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栋 1001 的物业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ZCOYXFC[2025]0213QTMA),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 栋 1001 号房屋评估基本情况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5 年 6 月 1 日

2.评估方法:市场法

3.评估结果:

序 证载建筑 拟租赁面 证载 拟租赁 评估单价 评估值
号 座落 面积(m2) 积(㎡) 用途 用途 (元/ (元/月)
㎡·月)

深圳市卓越梅林

1 中心广场(北 357.55 422.55 办公 办公 103.00 43,523.00
区)3 栋 1001

注:本次拟租赁的物业证载面积为 357.55 平方米,开发商赠送面积 65 平方米,合计 422.55 平
方米,本次评估拟租赁面积为 422.55 平方米。

参考本次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捷安科技拟以租用价格为 95 元/㎡·月,总
计 40,142.25 元/月,租用深圳市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 栋 1001 物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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