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秀玲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从事法律服务十八年,拥有中国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两项职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领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执行总监、刑事合规业务中心副总监,并担任深圳市青联委员、民革深圳市委委员、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大代表等。
2025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应出席 7 次,实际出席 7 次,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会 5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秉着忠实、勤勉的原则,本人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通过事前审查、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等方式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定期向内部审计部门和管理层询问公司重大事项的情况,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访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了公司运作模式、治理水平以及财务状况等,并从法律的角度为其提供专业的意见,有效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保障了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2025 年任期内,本人多次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同时积极跟进公司决议执行情况,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认真查阅公司材料,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以审慎的态度做出决策。在日常中,通过现场访问、电话沟通、微信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市场环境的变化,掌握公司运营现状,监督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向独立董事定期汇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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