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利集团”)的原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1月19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明鉴,1961年生,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台湾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副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台湾)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黑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主席、卓毅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卓毅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顺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私募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远东宏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财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属开曼群岛商世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2月起至2026年1月19日担任华利集团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至2026年1月19日担任华利集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公司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并投了同意票。公司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3次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召开上述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前,均按照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本人认真仔细阅读会议通知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及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外汇套期保值、汇率风险管理、新工厂运营、资金安全等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建议公司管理层密切跟踪汇率波动、关税政策变化等事项。本人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背景,发表专业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亦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召开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财务审计机构的沟通会,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等事项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前期工作安排,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2026年1月19日,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参与后续年审相关沟通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治理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就宏观经济形势、关税政策动向、汇率波动风险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建议公司管理层密切跟踪汇率波动、关税政策变化等事项。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现场考察、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行使职权,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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