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魏志祥和魏琼保证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 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魏志祥和魏琼(以下简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3,374,158股,占祥源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组织实施祥源新
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7 月 4 日,出
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所持首发前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1 魏志祥 31,965,000 23.10%
2 魏琼 21,000,000 15.18%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祥源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魏志祥为祥源新材的控股股东,魏志祥和魏琼为祥源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魏琼为祥源新材总经理。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3,374,158 股,占祥源新材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首发前 转让原因
(股) 股份比例
1 魏志祥 2,024,495 1.46% 6.33% 自身资金需求
2 魏琼 1,349,663 0.98% 6.43% 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林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
前 20 个交易日祥源新材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华林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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