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6-019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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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经与会委员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且为公司配置了经验丰富、综合实力较强的项目团队,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需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交流的方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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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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