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5:55:00 股吧网页版
金沃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2、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公示的方
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有 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归属比例为 70%。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9.355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