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卫华)
各位股东:
本人蔡卫华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自 2025 年 3 月 5 日开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独立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蔡卫华,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南京夏普电子有
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南京南方高科通讯数码产品
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
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江苏
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
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合伙人;2025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股东会 4 次(其中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任职期间按时出席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3
次,履职出勤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审慎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决策流程规范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期间无异议、无反对、无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本人共召集了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 2025 年度定期报
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本人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事
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计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与客观评估,重点关注其合规性、公允性及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上述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及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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