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
郭澳。2025 年末,天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过证券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10 人。
天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2 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
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
要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多次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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