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庆春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对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5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3
第八节 财务报告...... 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致远新能、公司、本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初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长春汇锋 指 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众志汇远 指 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致邦 指 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致友新能源 指 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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