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君)
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君,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吉林省高级专家,唐敖庆特聘教授,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第一汽车厂轿车分厂助理工程师,日本交通安全研究所特别研究员,吉林大学副教授、教授;担任“十五”国家科技部“清洁汽车行动”专家组成员;国家 863 计划重大专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代用燃料汽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电动汽车分会委员,现任长春市奔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东(大)
姓名 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君 8 4 4 0 0 否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
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审查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会议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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