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 号翠亨大厦 B 栋
15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渭泉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62 人,代表股份 179,008,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727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176,999,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36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53 人,代表股份 2,008,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7%。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会议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1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2%;
反对1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2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2,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20%;反对 18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3%;弃权 2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77%。
2.00、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02,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3%;
反对2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1%;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285%;反对 2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24%;弃权 17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91%。
3.00、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621,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4%;
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弃权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9,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787%;反对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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