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61,403.3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710.3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692.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ZE10068《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34.5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391.7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0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收金额 614,033,000.00
减:支付发行费 7,103,773.5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6,929,226.4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3,917,061.99
其中:2025年投入项目金额 87,345,319.56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净额 5,710,038.59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 18,722,203.01
项目 金额(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20000019800780 0
司翠山湖科技支行
中国银行惠州龙门支行 702977829734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502140100100113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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