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人数,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9 名调整至 7 名,其中非独
立董事人数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 ESG 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保持不变。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变更事项,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发展、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 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成员为三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为 限如下:
三名,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与发展 提出建议;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四)对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关战略、管理目标、重点工作及实施进展进
议; 行研究、审议,并对重大 ESG 事项的推进和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 ESG 相关报告、可持续发展信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息披露文件及重大 ESG 风险事项进行审议,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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