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零二六年四月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核查意见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津荣天宇、上市公司、公司 指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太平洋证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兴文、韩凤芝、赵红
孙兴文、闫学伟、韩凤芝、云志于2015年1月5日
原一致行动协议 指 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2018年3月31日签署
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新一致行动协议 指 孙兴文、韩凤芝、赵红于2025年5月20日签署的《一
致行动协议》
因闫学伟、孙兴文、云志、韩凤芝一致行动关系
到期终止,孙兴文、韩凤芝、赵红签署新的《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行动协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由闫学伟、孙兴文、云志、韩凤芝变更为孙兴文、
韩凤芝、赵红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
本督导意见 指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
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如有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声明
孙兴文先生、韩凤芝女士、赵红女士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签署了新《一致行
动协议》,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兴文先生、韩凤芝女士、赵红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8,596,68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7.51%)及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孙兴文先生、韩凤芝女士和赵红女士。
太平洋证券接受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担任上述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财务顾问自上市公司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
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该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向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安排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于 2015 年 1 月 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 2018
年 3 月 3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5 年 5 月 11 日到期,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收到各方发来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
函》,确认各方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孙兴文先生、韩凤芝女士、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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