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28:38 股吧网页版
蕾奥规划: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贞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起担任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贞桃,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
有限公司税务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税务副
总监;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信永中和(成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
理;现任中集运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胡贞桃 2 1 1 0 0 否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会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投融资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开展日常工作。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对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